关于郭亚辉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关于郭亚辉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关于郭亚辉《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6

郭亚辉:

本机关于2025年8月6日对你作出了《强制措施决定书》(粤惠湾城建强〔2025〕47号),现因涉及相关车辆的违法行为已调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你被扣押的湘06E5267中大型拖拉机(1辆),自2025年9月4日起依法予以全部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详见《解除扣押财物物品清单》)。上述扣押的湘06E5267中大型拖拉机(1辆)扣押期限已于2025年9月11日届满,且本机关已通过电话、邮寄****点击查看机关领回。截至目前,你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前来领取。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粤惠湾城建解字〔2025〕47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领回的,将依法处理。联系人:刘淑琳(执法证号:190****点击查看6436)、黄健敏(执法证号:190****点击查看6230),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993,联系地址:大亚湾中兴五路126号区****点击查看1号楼三楼305室。

特此公告。

附件: 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粤惠湾城建解字〔2025〕47号)

惠****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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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


附件:

1.附件:郭亚辉解除强制措施决定书(粤惠湾城建解字〔2025〕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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