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冠根与王怀志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陶冠根与王怀志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发布于 2025-08-20
陶冠根与王怀志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点击查看

公 告

(2025)皖0406民初1853号

陶冠根:

本院受理原告王怀志与被告陶冠根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406民初185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准许王怀志撤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00元,由王怀志负担。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

承办法官:****点击查看法院民事审判庭 张法官

联系电话:(0554)****点击查看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