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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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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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依据****点击查看管理规定,现将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取一家符合资格及优质的法律顾问****点击查看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服务内容

协助公司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托管及相关业务所涉及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应甲方要求: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根据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应甲方通知参加谈判、出席会议;

2、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3、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5、协助甲方进行职工法制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每季度安排一次培训,培训内容不限;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 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 50000 元/年,****点击查看公司拟定的控制价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 资质要求

具备法律服务资质、职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 合同要求

如中选单位接到我单位通知后,请于 7 日历天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

五、 比选方案

****点击查看小组

评审小组由比选单位负责组建。

(二)参选单位必备资格

1.参选单位须具有**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2.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关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三)比选办法(最接近基准报价法)

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基准报价法”评审,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总和为基数,除以投标单位总数求得平均报价值,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开标前我单位对邮箱已接收到的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份数进行保密,不负责答复,同时比选单位仅通知中选单位中选信息,不通知未中选单位比选结果;

2.评审小组发现参选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点击查看小组认定该参选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公告在“****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比选文件、附件资料获取方式,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7ObOfkaCCvOQ80ec6Lg92Q 提取码:tyct

六、 递交文件要求

(一)请参选单位在收到本公告后填写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详见附件1),并将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二)比选开始前,参选单位代表须当场提交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给比选单位,参选单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单位现场核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特别提醒:如参选单位代表于比选开始前,不单独递交以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出示身份证原件,导致比选单位无法核验参选人员身份,比选单位将不予接收申请人参选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须为原件的复印件。如不一致,将作废标处理)。

(三)参选单位需提交密封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比选控制价,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3.业绩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拟派相关工作人员一览表,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附社保);

7.工作方案;

8.其他资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证明文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承诺函等)。

注:a.参选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用一个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及边角****点击查看公司印章;

b.参选文件的纸质版正本在每一页均加盖公章的情况下,可不加盖骑缝章;如不是每一页均加盖公章,则必须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正本须加盖电子签章(或加盖公章后扫描);

c.参选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内容(例如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须签字或签章;

d.参选文件须有目录、页码,胶装成册,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PDF格式电子版正本一份(使用光盘或U盘存储,电子版文件用“单位+比选项目名称”备注)。电子版正本可为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也可为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参选报价大写、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七、 比选作废说明

参选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比选申请文件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比选前

1.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递交,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不符、参选文件密封外包装或授权委托书上的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参选单位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足够数量的参选文件;

3.参选单位代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需单独递交的1份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比选后

4.参选文件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或光盘)无法读取;

5.经审查,****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6.参选文件附有比选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7.参选文件没有目录、页码,未胶装成册,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8.参选单位工作方案(如有)不能满足本项工作需要;

9.不同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10.在资格评审中,评审小组认定参选单位的申请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

11.****点击查看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12.经核实在本次比选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13.参选单位的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上限;

14.参选文件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15.参选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参选文件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16.参选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7.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字(或盖章),****点击查看公司印章;

18.参选文件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八、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如有意参选的单位,请于**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点击查看综合管理部,地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小组729号。纸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发送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详见附件1)至我单位的投标单位不具备递交比选文件资格,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

2.参选文件格式;

3.开标地点线路图;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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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点击查看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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