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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已作出(2025)新22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郜建炜对****点击查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有关规定,本院决定于2025年8月13日10时0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点击查看**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登记注册,登记机关为****点击查看**管理局,登记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乡**村,法定代表人闫俊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配置酒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且近3年内担任过破产案件管理人;
2.管理人在**辖区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分别有4件以上超过2年未结、2件以上超过1年未结的,不得报名参与本次管理人选任;
3.申报机构在**辖区设有常驻机构和执业人员;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20时00分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顺序将电子版(PDF格式)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查实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将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产生三家机构,首位中签的机构确定为本案管理人,后两位中签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联系人:肖存军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0351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