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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省委党校**东路校区7号店面招租(租期2年) | ||||||||||||||||||||||||||||||||||||||||||||||||||||||||||||||||||||
****点击查看 | 出租底价0.102211万元/月 | |||||||||||||||||||||||||||||||||||||||||||||||||||||||||||||||||||
2025-09-17 | 挂牌截止日期2025-09-24 | |||||||||||||||||||||||||||||||||||||||||||||||||||||||||||||||||||
出租标的位于**市**区**东路923号和苑小区,7间店面分别出租。挂牌价为月租金,租期2年,租期内每月租金相同。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请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到现场踏勘。 | ||||||||||||||||||||||||||||||||||||||||||||||||||||||||||||||||||||
详见公告及清单 | 出租面积其他详见公告及清单 | |||||||||||||||||||||||||||||||||||||||||||||||||||||||||||||||||||
出租期限 | ||||||||||||||||||||||||||||||||||||||||||||||||||||||||||||||||||||
配套设施 |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空 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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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路校区店面平面图
2025-09-17 | ||
5 个工作日 | ||
是 | ||
****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信誉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首月)租****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以后每期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点击查看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 ||
0.002000万元 | ||
1.本次挂牌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华东众联(**)土地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华房评[2025]第023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经营范围等事宜。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在装修中不得破坏房屋原有承重梁、柱、墙的结构。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符合国家的消防规范;未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不得实施装修,否则将予以严厉处罚,并责令按要求整改。如因承租方装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租方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法律责任。退回场地时,承租方所安装的水电、门窗、橱柜等固定设备应当完好,并无偿地交付给出租方,不得自行拆除。 4.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当即终止合同,房屋收回,押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做到证照齐全,经营期间发生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经营小炒、大排档、快餐、烧烤等,不得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茶座、棋牌室等业务及危险品、金属加工业和有毒、有害的修理加工及经营项目噪音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业务经营活动。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两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作为履约保证金(信誉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标的11号店铺存在事实租赁,原承租方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8.请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到现场踏勘(地址:**市**区**东路923号和苑小区,联系人:鲁老师181****点击查看9178)。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店面出租协议》(“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点击查看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2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2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点击查看政府税费除外)****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点击查看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动态报价 | ||
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无 | ||
否 | ||
允许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00000万元。 |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
挂牌截止日21:00****点击查看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点击查看中心 。 |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点击查看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点击查看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点击查看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学院) | |||
**市红谷滩新区龙虎山大道1866号 | |||
李能 | 注册资本(万元)101,592.770000 |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其他 | ||
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50031 | 经营规模小型 | ||
其他 会议纪要 |
胡女士、万先生 | |
0791-****点击查看6621、0791-****点击查看1087、0791-****点击查看0087 |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