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检验鉴定服务(法医类)采购项目(二次) 征集公告

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检验鉴定服务(法医类)采购项目(二次) 征集公告

发布于 2026-07-14

招标详情

灵璧县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人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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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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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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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队检验鉴定服务(法医类)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预算价:本项目年度预算 30 万元仅为业务预估总额,采购人不承诺保底委托鉴定数量,最终费用按月据实结算。(尸体解剖、尸表检验、伤情鉴定约20万元,法医毒物鉴定约10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尸体解剖:早期解剖2500元/具、晚期解剖4000元/具;尸表检验:早期尸表检验:500元/具,晚期尸表检验:1000元/具;伤情鉴定500元/例;法医毒物鉴定(人体血液乙醇定性定量分析)300/人/次)。

采购需求: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人体血液乙醇定性定量分析),受理涉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法医类鉴定的检验鉴定委托,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尸体解剖 60 自然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尸表检验、伤情鉴定、人体血液乙醇常规委托 7 自然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重特大事故、紧急案件,采购人可书面要求 3 日内加急出具鉴定意见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协议期限:签订框架协议后730日历天(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皖财购【2023】615号),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点击查看公司、不含具备****点击查看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1) ****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点击查看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信用**”(http://credit.****点击查看.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点击查看总局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 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点击查看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业务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人体血液乙醇定性定量分析)等。

4.1. 法医病理鉴定人员专业要求

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点击查看机关登记法医病理鉴定执业资质。

4.2. 法医临床鉴定人员专业要求

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点击查看机关登记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资质。

4.3. 法医毒物鉴定人员专业要求

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药物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点击查看机关登记法医毒物鉴定执业资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 7月14日至2026年 8 月 3 日,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材料)

方式:报名方式: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箱将企业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点击查看@qq.com,并电话告知(王工 :187****点击查看1988),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企业邮箱。

售价:征集文件不收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4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点击查看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公告在**省招标投****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迎宾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卞洪涛 孙球 139****点击查看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鞋城五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南50 米

联系方式:王嘉 187****点击查看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洪涛 孙球(采购人) 王嘉(代理机构)

电 话: 139****点击查看7166 187****点击查看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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