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的江门市金汇世纪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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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31

招标详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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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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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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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9,9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4-12-31 至 2025-01-07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保证金: ****点击查看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性质: 国资
委托方: ****点击查看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
如有意向,请于公告期内报名(截止日17时之前) 报名竞买,期待您的参与! 报名指引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点击查看GR2024GD****点击查看97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公司债权19,900 万元
2024-12-31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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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正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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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报价方式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 收取方案 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保证金 交纳方式 保证金 交纳账号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2024-12-31
7个自然日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见附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及相关费用。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
2.受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受让。
3.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含****点击查看交易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则视同其同意在成交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5.受让方须于报价活动结束次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及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交易标的的成交方后,如未按上述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视为其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该项目的交易保证金计算)。
7.按照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竞价若只有一名竞买人出价,转让方需要补登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告期内出现其它意向竞买人并按转让方要求缴纳保证金,转让方将重新启动竞价程序。
本次竞价标的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截至2024年9月20日,借款人在委托方贷款本金余额为 296,372,777.85 元,利息 3,524,025.56 元,罚息 99,139,492.99 元,复利 2,365,341.82 元,欠息合计 105,028,860.36 元。转让方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对交易标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风险揭示详见附件《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
1.本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存在为满足抵押物从事商业经营目的而购置、安装附着于抵押物上的装饰装修、机器设备。
2.本债权项下的抵押物目前大部分物业已出租。
3.本债权前期以报纸公告方式向债务人及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政策对意向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限购等),意向方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意向方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务情况。
4、如意向方为以下情况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1)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5)参与不良债权转****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6)****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5、竞买人受让委托方标的债权,不得二次转让给债务人或担保人。
不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我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委托方名称 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批准文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申请与承诺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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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57662T
****点击查看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周先生
020-****点击查看0930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承诺书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点击查看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点击查看交易所;否则,视为其违约。****点击查看交易所和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资产转让协议等成交文件。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扫描件或照片):
1.意向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点击查看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4)根据《竞得者身份、资质核验、反洗钱调查程序》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投资人资格承诺函》参考格式)。
2.意向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身份)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5****点击查看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6)根据《竞得者身份、资质核验、反洗钱调查程序》提供相关材料;
(7)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投资人资格承诺函》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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