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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5日 19:44 |
预算金额 | ¥10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点击查看01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查看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点击查看0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点击查看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点击查看012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098,000.00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门市**区仙岳路458号
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1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点击查看法院印发》、《****点击查看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法明传(2023)1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点击查看机关公文;****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步调等要求,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邮政”)目前作****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提供集约化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其还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作为**邮政在**的下属服务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点击查看采购本项目。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地址: ****点击查看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012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周彬
联系地址: **市**区**北路98号财经大厦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285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