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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关于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 比选人 ****点击查看 或 公司 )通过 公开比选 选聘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单位。****点击查看国资委相关****点击查看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1比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1.1.2项目名称: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1.1.3最高限价:46.5万元;
1.1.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1.1.5被告:某国有企业;
1.1.6诉讼标的:6073.41万元(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1.1.7管辖地:****点击查看;
1.1.8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为止;
1.1.9服务内容
****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权益,现拟聘请相关服务经验且信誉良好的****点击查看,代理仲裁庭审、调解(如有)、反诉(如有)、执行(如有)、执行异议(如有)、破产(如有)、提起诉讼(如有)、一审(如有)、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司法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向比选人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并应比选人要求出具明确书面意见;
(2)指****点击查看法院)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仲裁(诉讼)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调解(如有)、反诉(如有)、执行(如有)、执行异议(如有)、破产(如有)、提起诉讼(如有)、一审(如有)、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司法程序;
(11)代为起草诉状或者答辩状;
(12)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3)就案件财产保全查控的全部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比选人采取续封或解冻措施;
(14)其他需要由投标人完成的代理事项。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点击查看,提供****点击查看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明以及其所属****点击查看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不接受同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所分别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律所机构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记录,若查询不到相关结果,****点击查看司法局****点击查看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截图信息。
2.3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和《承诺函》;
2.4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三名熟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专职律师承办本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17:00前。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下领取(**市**区光华北五路266****点击查看基地2栋A座9楼,联系人:苏老师;领取比选文件同时提供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10:00,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0:00时(**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点击查看**公司(**市**区光华北五路266****点击查看基地2号楼A座9楼)。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4.2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评审结****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市**区光华北5路266号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苏老师
电 话: 187****点击查看3239
****点击查看**公司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