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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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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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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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点击查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对****点击查看常年法律顾问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2)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日常法律事务咨询、合同审核、制度法律审核等。

(3)根据采购方授权,就企业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以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者向相对方发出律师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4)为采购方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提供咨询意见和措施建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常年法律顾问事宜。

2.3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4最高限价:100,000元人民币。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地点:**省**市。

2.7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供应商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

团队成员:至少有3名执业律师。

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2022年7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3.5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进行操作。

注:

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点击查看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采购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点击查看.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点击查看.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188****点击查看891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点击查看0152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人:****点击查看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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