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于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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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76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蒙****点击查看**社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锦****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蒙****点击查看**社管理人。

蒙****点击查看**社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蒙****点击查看**社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豪庭南门A区南门西侧106号商铺,联系人王志恒律师,电话185****点击查看6011。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蒙****点击查看**社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5****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