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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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度“历史遗留涉划拨用地或政策性住房的房产过户”同类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项目地址: | **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点击查看及所属/关联公司,历史上参与**市住宅制度改革,并通过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签订**建房协议、买卖协议等方式进行房产销售或政策性住房分配。目前此类房产因涉及划拨用地、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存在较多未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情况,相关权****点击查看集团要求办理产权过户。 现拟聘请1-2家专业服务机构,签订年度框架代理合同,代理2025-2026年度发生的上述类型的诉讼。 | ||||
公告名称: | 2025-2026年度“历史遗留涉划拨用地或政策性住房的房产过户”同类案件诉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12 17:00 | ||||
公告信息: |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准备好以下资料于工作时间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1****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它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 (3)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注册地址在**市以外的,如在**市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办公场所的,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若最终产生两家中标单位,由两家中标单位平均承办相关诉讼案件(两家单位实际承办案件数量基本相当,但不保证完全一致)。 7.为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代理本项目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具备如下条件: (1)团队负责人须具有房地产行业工作/服务背景(房地产行业工作/服务背****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期间,近三年曾参与过旧改项目或其他类似房地产项目),或近三年成功办理过类似案件的经验; (2)项目团队须为3人以上(含3人),且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合伙人级别且执业10年以上。 | ||||
公告附件: |
标段/包名称: | 2025-2026年度“历史遗留涉划拨用地或政策性住房的房产过户”同类案件诉讼服务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点击查看/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25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项目累计结算上限(含税)不得超过人民币25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限价模式,对单个案件进行报价,单个案件报价服务内容包含了同一案件可能发生的全部诉讼程序(以及后续诉讼程序结束后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该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撤诉/裁定驳回/发回重审后等再次发起的上述诉讼程序,以及诉讼工作结束后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相关工作。服务期限内按招标结果最后确定价格,一案一结,签订单个案件代理合同后案件正式启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70%,收到判决终裁或执行终结文件(如有)支付尾款。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730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2025年-2026年),实施中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正式框架代理合同起,至所代理的案件生效判决执行完毕(以及后续诉讼程序结束后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招标/采购范围: | 赛格集团及所属/关联公司,历史上参与**市住宅制度改革,并通过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签订**建房协议、买卖协议协议等方式进行房产销售或政策性住房分配。目前此类房产因涉及划拨用地、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存在较多未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情况,相关权****点击查看集团要求办理产权过户。 现拟聘请1-2家专业服务机构,签订年度框架代理合同,代理2025-2026年度发生的上述类型的诉讼的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程序及后续其他可能出现的相关程序等。若诉讼程序中****点击查看法院裁定驳回后又起诉的,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代理费用,仍由本项目中标人继续代理本项目。 | ||
资格条件: | 1.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点击查看事务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点击查看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总、分所的项目业绩案例和律师混同参与竞标。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点击查看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近三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点击查看法院、仲裁庭支持;或****点击查看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或严重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2-12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2-17 1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2-18 09: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2-18 18: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2-24 11:30 | 开标时间: | 2025-02-25 14:30 |
文件获取地点: | **市**区华强北路2****点击查看广场61****点击查看集团 |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肖先生/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5-****点击查看7557/****点击查看0950 | ||
对外监督人员: | 风险控制部 | 对外监督电话: | 0755-****点击查看7519/135****点击查看4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