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鑫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贵港市凤凰城商品房等34项不动产资产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5-894)

广西汇鑫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贵港市凤凰城商品房等34项不动产资产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5-894)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广西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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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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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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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链接:http://ljs.****点击查看.cn/#/projectPkg/2a029330d2a04c868b02cac7705dffc9.html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持有的**市**城商品房等34项不动产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元)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9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9月17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点击查看所持有的**市**区**中路 142-1 号(**城)2 幢 1 单元 1102 号房产、**市**区**中路 136-6 号(金都名筑)1、3 幢 1 单元 201 号和 202 号及**市**区南苑街 399 ****点击查看花园)地下室 31 个车位。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意向受让方须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行到相关部门核查标的过户涉及的各项费用。转让标的的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不动产权证数据为准。

标的查看联系人:宾先生;联系号码:186****点击查看1324。

标的详细资料****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转让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房产证号

用途

参考建筑面积(㎡)

现状

挂牌价格

(元)

受让保证金

(元)

1

**城2幢1单元1102号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510号

住宅

187.13

闲置

505,300.00

1,000.00

2

金都名筑1、3幢1单元201号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504号

商铺

551.65

出租191.6㎡(原租赁合同至2030年7月31日止)

1,930,800.00

1,000.00

3

金都名筑1、3幢1单元202号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496号

商铺

597.52

闲置

2,091,300.00

1,000.00

4

锦泰花园地下室2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54号

地下车位

35.54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4月4日止)

41,000.00

1,000.00

5

锦泰花园地下室4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66号

地下车位

34.12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4月4日止)

41,000.00

1,000.00

6

锦泰花园地下室7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55号

地下车位

32.7

闲置

41,000.00

1,000.00

7

锦泰花园地下室10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66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8

锦泰花园地下室21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49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8月3日止)

41,000.00

1,000.00

9

锦泰花园地下室24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84号

地下车位

33.41

闲置

41,000.00

1,000.00

10

锦泰花园地下室27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68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9月18日止)

41,000.00

1,000.00

11

锦泰花园地下室28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37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7月31日止)

41,000.00

1,000.00

12

锦泰花园地下室30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71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13

锦泰花园地下室33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10号

地下车位

45.49

闲置

42,200.00

1,000.00

14

锦泰花园地下室39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77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15

锦泰花园地下室40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62号

地下车位

35.54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2月4日止)

41,000.00

1,000.00

16

锦泰花园地下室41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51号

地下车位

68.35

闲置

51,300.00

1,000.00

17

锦泰花园地下室42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89号

地下车位

68.35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1月31日止)

51,300.00

1,000.00

18

锦泰花园地下室44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01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19

锦泰花园地下室45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94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20

锦泰花园地下室49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18号

地下车位

34.12

闲置

41,000.00

1,000.00

21

锦泰花园地下室57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35号

地下车位

35.54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8月4日止)

41,000.00

1,000.00

22

锦泰花园地下室59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91号

地下车位

34.83

闲置

41,000.00

1,000.00

23

锦泰花园地下室60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48号

地下车位

34.83

闲置

41,000.00

1,000.00

24

锦泰花园地下室61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92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7月4日止)

41,000.00

1,000.00

25

锦泰花园地下室62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05号

地下车位

33.41

闲置

41,000.00

1,000.00

26

锦泰花园地下室63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20号

地下车位

33.41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1,000.00

1,000.00

27

锦泰花园地下室64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895号

地下车位

33.41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9月30日止)

41,000.00

1,000.00

28

锦泰花园地下室65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903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9月31日止)

41,000.00

1,000.00

29

锦泰花园地下室66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38号

地下车位

34.83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1,000.00

1,000.00

30

锦泰花园地下室69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42号

地下车位

22.94

闲置

20,500.00

1,000.00

31

锦泰花园地下室76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89号

地下车位

26.24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3月15日止)

20,500.00

1,000.00

32

锦泰花园地下室78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86号

地下车位

35.54

闲置

41,000.00

1,000.00

33

锦泰花园地下室80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76号

地下车位

37.67

出租(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7月31日止)

41,000.00

1,000.00

34

锦泰花园地下室81号车位

桂(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70号

地下车位

37.67

闲置

41,000.00

1,000.00

备注及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与受让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价格的标准,成交价格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民主路69****点击查看广场)4幢1301号、1302号、1303号、1305号、1306号、1307号、130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梁冰

注册资本

13346.088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0800MA5NA5CNXD

经营规模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贵****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贵****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2025年第13次

批准日期

2025年7月16日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按《****点击查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协议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从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中扣除)。

3****点击查看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接到交割通知后与转让方完成交割手续,转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割给受让方。

5.转让方移交过户材料后,受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证变更事项,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

6.****点击查看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标的状况确认书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需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权证变更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及安全自理。

4.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资产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合同签订、证照办理及其它情况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7.合同期满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转让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9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

账号

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3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完成过户并且未违反转让合同相关规定的,过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2.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点击查看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3.转让合同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梁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159****点击查看0292、0771-****点击查看325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点击查看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点击查看627

地址

****点击查看市**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点击查看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点击查看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点击查看集团官网(www.****点击查看.cn)及第四产权(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点击查看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点击查看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点击查看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点击查看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点击查看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点击查看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点击查看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点击查看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点击查看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点击查看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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