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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语音转写系统国产化适配及增补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新采购1套语音转写设备,并对原有的47套语音转写设备进行国产化适配升级
预算金额:33.2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现有47套语音转写系统部署于法庭及会议室,因采购时间较早,尚未完成国产化适配。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拟对上述47套系统进行国产化升级,并新增采购1套同类设备。鉴于现有****点击查看公司开发,其他厂商无法完成兼容适配;同时,新增设备须与存量系统保持功能配套。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点击查看继续承担国产化适配及新增设备供应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本次采购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原供应商 ****点击查看 继续承担国产化适配及新增设备供应工作。
2025年7月31日上午 10:00,****点击查看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成员:中通服****点击查看公司 韩海霞;****点击查看产品检验院 合云峰;****点击查看学院 冯井荣),具体论证意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三名专家一致认为本次采购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建议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原供应商****点击查看 继续承担国产化适配及新增设备供应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货商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普吉路298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160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