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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2025年04月11日下午15时40分收到贵司现场提交关于**县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项目(****点击查看)的质疑函一份(落款日期:2025年04月11日)。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设备技术保障分中且《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排斥、限制其他设备供应商。
质疑事项2:
本项目作为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却完全以设备的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加分项,仔细审阅《采购需求》不难发现,技术参数中标注“★”符号的内容全是设备的参数,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作为一个服务标,却要求提供只有设备生产厂家才能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加分)因素,有损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属于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规模等门槛作为商务条件和评审因素,****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并有倾向特定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4:
采购需求中的付款方式缺乏合理性,可能影响成交供应商的后续服务质量。
质疑事项1答复: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及特点,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但某些服务是依托相关设备作为介质提供的,所以采购需求对相关设备或产品的参数设置了相关要求,其设备或产品参数性能设置都是为了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而设置。
其次,由于本项目不是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不采购设备,供应商所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设备,在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结束后设备的归属权为供应商所有,而非采购人所有。所以投标人可以以租用、购****点击查看公司现有的设备等多种形式获取到采购需求中的设备,使其达到并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采购需求是采购人根据实际市场调研编制,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是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仅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各潜在投标人均可投标,故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桂教网信〔2024〕8号)附件-**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2答复: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其服务内容为采购网络租赁服务,服务质量的实现高度依赖底层硬件设备的性能指标(如交换机、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安全防护能力等)。设备参数作为服务交付的基础保障,属于“服务实现的技术路径要求”,与实现本项目服务的功能、质量、安全等密切相关,是合理且必须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次教育城域网服务交付需依托防火墙、安全网关等设备,设备参数作为服务质量的客观量化指标,属于合法评审内容。评审因素符合“需求与标的关联性”原则。
服务类采购项目不能完全明确客观指标的,本项目结合采购需求内容和特点主要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运维服务方案等设定量化评审因素和分值,并非质疑人提到的完全以设备的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且本项目设备功能、参数作为评审项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等的权重相比,占比并不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合情合理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说明的第6点“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或《商务要求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放置的页码。”已经很明确约定了相关文件材料或承诺书都需要标注出页码以便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设备技术保障分中也注明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响应表”为评审依据,“其中标注“★”内容要求须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其中的“等”包含了除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测试报告之外的,**投标人的承诺书、承诺函、产品彩页等均视为作为予以加分的评审材料。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其他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截图等相关内容不能够作为本项目质疑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与事实不符,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质疑事项3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项目管理人员及运维服务人员,均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项目所属地地域的特殊性紧密相关,并非将潜在投标人从业人员设置为达到多少规模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作为评审因素,主要是基于确保采购项目能够高效保质实施和运维的考量,有别于对潜在投标人从业人员数量进行评审打分。本项目涉及基础电信业务的核心工作,是大型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和提供大规模的基础电信服务,涉及建设提供160 所学校****点击查看教育局和融水****点击查看活动中心,合计162 个单位的1598条专线汇聚组成城域网。**县地理属性有别于**市其他县份,其部分乡镇距离较远,部****点击查看中心路线较远。所以依据本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服务范围等因素,为确保项目网络运营维护质量,****点击查看学校网络出现问题能及时响应处理不受网络问题影响教学,在出现网络服务问题时能及时到场解决处理,需要足够的人员来进行设备巡检、故障维修、应急处理等工作,以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合理测算出本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3人,运维服务人员不少于8 人,其设置是合理的,符合****点击查看学校现状要求的,不存在歧视等相关问题,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县有1****点击查看中心和19个乡镇,****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位置分散,****点击查看幼儿园、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在乡镇街上以外,全县18所完小和73所教学点村小距乡镇街上较近的有3至5公里,远则有10-30公里,19****点击查看学校距县城较近的乡镇有永乐镇21公里,和睦镇33公里、四荣乡34公里、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大年乡114公里、同练乡116公里、杆洞乡133公里,****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中心路程较远。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五条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响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质疑事项4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上商务要求“报价及其他要求”中注明“2.本项目相关服务要求需满足桂教网信〔2024〕8****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和《**教育城域网接入骨干网技术指南》(桂教网信〔2023〕28 号)中要求,并承诺随该文件修订而免费升级相关服务”。根据“桂教网信〔2024〕8号附件-**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 “第4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4.1投资概算依据的有关说明中8. 参考兄弟省市教育网每生每年20 元的标准完成了全省教育网建设的成功案例,**教育网建设需求与其有较大的相似性,考虑到**教育网需要增加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因此,拟在20 元的基础上上浮10%,即按每生每年不高于22 元标准,预算**教育城域网建设费用。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教育城域网建设、管理和运维费用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育经费,以及各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校园网建设纳入教育城域网建设内容。”的要求作为制定本项目结算依据。由于每年学生的在校总人数都在变化,****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学校等实际情况。潜在投标人对项目规模及付款方式有疑问,也可及时向采购人了解相关情况,评估风险,合理预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根据《****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桂教网信〔2024〕8号)附件-**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 “第4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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