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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采购2025年第二次债权批量转让项目
****点击查看事务所
本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采购公告详情如下。
一、采购条件
****点击查看公司采购2025年第二次债权批量转让****点击查看事务所已经内部决策审议通过,现公开邀请符****点击查看事务所参与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已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委托,为其提供担保服务。担保发生代偿,形成62个不良债权。****点击查看公司拟批量转让上述不良债权,债权转让前,****点击查看事务所开展卖方尽职调查工作。
三、限价金额
人民币35万元(含税)
四、采购需求
对2025年第二次拟批量转让的62笔不良债权开展卖方尽职调查,查询拟转让债权执行文书、抵质押物登记信息,并前往抵押物现场核实实物状况,查明可能影响执行的不利因素。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形成法律意见书(应当包含拟转让资产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情况,抵押物情况等内容),法律意见书由经办律师签****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上述事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事务所资格
1、依法成立,****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处罚或处分。
3、未与采购人产生过法律纠纷、投诉等争议,且未出现过干扰正常采购活动的情况。
(二)律师资格
1、参选团队负责人的执业年限不少于五年,曾在公检法任职的,任职年限可计入律师执业年限。
2、参选团队成员的执业年限不少于三年,曾在公检法任职的,任职年限可计入律师执业年限。
3、团队成员律师应具备办理尽职调查业务的经验。
4、本次服务的团队负责人需参与现场谈判。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律所团队名义报价,仅接受单一律所名义报价。****点击查看事务所仅接受一个团队报名,若一家律所同时出现两个团队报名,采购人对所有团队的资料均不接受,视为无效报名。
****点击查看事务所实质上不符合资格要求,即使已领取谈判文件、已提交报价文件,采购人仍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点击查看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中选资格。
1、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的;
2、实施贿赂或以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
3、存在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等损害采购人声誉等诬告行为,造成损失重大的;
4、与采购人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诉讼纠纷造成严重影响。
(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点击查看事务所须确认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若与采购人关联方、利益冲突方存在法律**关系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前述关联方具体包括采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采购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主体。
违反5至7条规定,采购人后期发现存在前述情形的,有权单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已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支付服务费用。
特别说明:以上资格要求均需提供证明,****点击查看机关开具证明或出具承诺的,则应当针对相关资格****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的说明或承诺。
六、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一)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9日17:30。
(二)报名方式:凡愿意参加****点击查看事务所,请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以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或超过获取采购文件期限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需注明参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市**区青枫北路12号3幢402会议室。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7月10日**时间14:00-14:20。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点击查看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内容,与我公司无关,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86****点击查看8613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