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询比公告

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询比公告

发布于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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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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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4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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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

1.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

1

350000

350000


合计

350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6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贸易公司驻场专项法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点击查看分所询比,须取得总所的授权。(注意:****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点击查看分所参加,****点击查看分所、****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所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拟委派本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的律师均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意:须提供律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及其律师服务团队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执业、违反执业纪律与道德行为。(注意:如有违法执业、违反执业纪律与道德行为的请如实告知,如没有请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询比文件编制、审核或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比,****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下设的****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2.5 ****点击查看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拟委派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成员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注意:须提供供应商及团队成员在**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律所公章。)

2.7 ****点击查看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8 ****点击查看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9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10 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询比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点击查看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点击查看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8】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二次询比文件须在第二次询比项目中下载(首次已报名的无需重复支付平台服务费),已缴纳询比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点击查看.cn/cms/nfhk/webfile/bzzx/czzn/****点击查看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4】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

邮编:51042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女士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点击查看8881,020-****点击查看2152,020-****点击查看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3887】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点击查看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8、其他说明【注:以下条文仅针对已经报名本项目(即已经通过本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有效,如出现未获取采购文件但参与下述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有/无

(此列由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为固定项)

1.9.1

询比预备会

不召开

1.9.2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在年月日时前提交。

形式: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1.9.4

现场踏勘

不踏勘

2.1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1、【无】(如样品、图纸、图片、附件等,如无请在此填“无”)

2、看样环节

看样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看样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样地点:省市区 (具体地址)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看样注意事项:

1、样品看样过程全程在监控下进行,只允许现场测量,不允许带走、替换或损坏。

2、上门请务必提前电话预约。

1、无

2、无

2.2.1

供应商提出疑问

形式:在【2026】年【5】月【18】日【23】时【59】分**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点击查看航空站“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4.2.1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0】日【14】时【00】分(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航空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1、无线下响应文件

2、无询比响应样品

3、无述标电子材料(U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④本项目设有述标环节,每家供应商的时间不超过分钟。述标顺序将根据【系统开标一览表中生成】的顺序进行(每家投标人的述标团队不超过人)。

述标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

述标前的集合地点:

无述标环节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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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北京****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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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80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77次, 占比 98.3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0 次, 中标金额 970.7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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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务所较弱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202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988 次, 占比 98.3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12 次, 中标金额 4862.15
北京****务所较弱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201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2001 次, 占比 99.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04 次, 中标金额 28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