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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击查看专项诉讼代理机构选聘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点击查看事务所作为专项诉讼的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诉讼、执行、清收处置及协助管理等工作。本次专项诉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租赁合同解除纠纷,涉案金额在2800万元左右;(2)解除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衍生诉讼(包括:次承租人索赔诉讼应诉、对次承租人解约清场诉讼等);(3)与收回租赁物相关的其他诉讼。相关诉讼纠纷整体打包进行招标委托代理。管辖法院均****点击查看人民法院。
2.2最高限价:基础代理费用不超过10万元;风险代理费用根据实际回款净额计(扣除处置费用: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基础代理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勘验费、评估鉴定费、公告费等),按超额累进计算方式计提风险代理费,具体上限标准如下:
回款净额X(万元) | 风险代理费计提比例 |
X 500 | 5% |
500<X 1000 | 7% |
1000<X 1500 | 9% |
X>1500 | 10% |
2.3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署之日至专项诉讼(含执行)结束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点击查看事务所且成立时间截止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满5****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须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处罚,且不在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点击查看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9日17: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4.2平台网址为:htps://www.****点击查看.cn。参与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4需要发票的,可在 费用管理--发票管理 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点击查看**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点击查看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4.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7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4.8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1楼开标3室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时间)
开标地点:**市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1楼开标3室
7.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寅
电话:177****点击查看5025
地址:**市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004室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