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司法局局属监狱罪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司法局局属监狱罪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25

招标详情

沈阳市司法局
联系人联系人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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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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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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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局属监狱罪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7-25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局属监狱罪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局属监狱罪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568.25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568.2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九月十五日完工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11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市**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CA数字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点击查看-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北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5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区远航中路25号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5918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QQ.com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15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迪
电 话:****点击查看5917-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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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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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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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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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