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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点击查看常年法律顾问询比项目的询比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选候选人:****点击查看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大道699****点击查看广场A座16楼。
二、异议材料应包含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与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公示期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人:程经理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