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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75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目预算金额为75万元,服务期一年。主要内容包括本院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取证送达、公告送达及委托送达。该项目需要外包服务人员进行驻点工作,项目控制价参考本院年度运行案件量而定。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1、根据《****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点击查看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点击查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2、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点击查看机关公文。“
3、根据国家邮政局《****点击查看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同监传〔2017)22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包括****点击查看民主党派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点击查看机关公章的书面材料,****点击查看机关公文。人民法院制作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点击查看机关公文类别,只能由邮政企业专营。
4、****点击查看法院下发《****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
,****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的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
5、法(立)明传(2019)19号,****点击查看法院明传《****点击查看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建设的通知》,****点击查看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建设功能中要同邮政EMS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法院专递快递单套打及在线查看EMS物流信息。
6、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签订战略**备忘录,推进执行法律文书跨域送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探索法院执行和邮政速递在以下领域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新模式;****点击查看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的《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里第二部分**内容第二条指出双方共同推进邮政集约送****点击查看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深度融合,乙方参与共建信息化平台,并做好运维工作。乙方承担诉讼文书集中打印和异地集中打印,建成中国邮政集约送达服务系统开展集约送达工作。
8、最高院明传《****点击查看法院送达平台建设和应用的通知》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在**主要****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办理送达事务。人民法院****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与中国邮政信息系统对接,人民法院诉讼文****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同步部署,实现打印和送达任务自动分配。第三条指出要推进邮寄送达集约化办理,双方共同推进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工作统一集中办理,****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邮政集约送达服务模****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架构,****点击查看法院推广、规范使用。目前按照此项要求,要在邮寄送达的基础上,邮政提供送达工作统一集中办理,提供综合送达服务。
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邮政企业,有着完善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安全性、保密性等优于目前市场同类企业,且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法院系统提供送达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淮海中路4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于彤斌
联系地址:**市**区矿山集****点击查看法院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060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点击查看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联系地址:**市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61-****点击查看19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