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先开段第三方代理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第三次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先开段第三方代理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2025-XM23-FGCFW-001 征集开始时间 2025-04-25 18:30 征集结束时间 2025-04-29 09:30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4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黄泽晖 联系电话 187****
点击查看0000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
点击查看事务所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服务内容为:
1.提供案件的法律诉讼服务,代理出庭参加诉讼、辩论、发表代理意见,参与和解、调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及后续执行程序(如有);
2.协助我司收集证据材料,准备答辩状、证据目录、质证意见、代理词等相关材料或诉讼文书;
3.准备本案诉讼材料,向法院提交、领取相关证据、资料、文件。发表代理意见。
4.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应征人应为在中国境****
点击查看事务所(不包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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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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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点击查看.cn)”或“**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
点击查看.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1.报价文件(按照附件中的报价单模板);
2.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其他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如有);
3.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4.履约信用材料 报价要求 1.本报价为包干价,最高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服务内容包含项目采购需求文件内所提到的所有内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差旅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在应征文件有效的情况下,以最低价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在前的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
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