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15: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5万元/年
采购需求:
基础法律服务等(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1)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副本需包含年检页)。(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注2: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3.1资格标准中第3.1.2至第3.1.6条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方式:
(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2)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15:00(**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
**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8日15:00(**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点击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企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5、项目经理:经办人(应俊、张林丽/0591-****点击查看3310)、负责人(林秀晶、黄稀瑾/0591-****点击查看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建新中路98号联系方式:点击查看5553
陈女士/05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联系方式:点击查看3306
应俊/ 059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俊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3306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