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 - 竞价公告(CFSUGH2025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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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7

招标详情

深圳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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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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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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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7 17:03:48 截止时间:2025-04-20 17:30:00
申购主题: 大额住院医疗欠费催款律师服务
报价要求: 国产含税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及完成律师函制作并发出成功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发函进度跟踪表、邮寄回执),按季度结算已成功发函的费用。
收货地址: **省/**市/**区/****点击查看
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点击查看事务所(证明文件:提****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备注说明: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资料审查、函件撰写、邮寄等全流程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5、验收标准: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
送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安装要求: 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预算: 25000.0人民币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预算单价 品牌 型号 规格参数 质保及售后服务 附件
大额住院医疗欠费催款律师服务 25.0/份 1000.0 1.服务内容: 对采购人提供的欠费患者信息进行法律审核,起草并发送具有法律效力的催款律师函(含EMS邮寄及送达证明),提供欠费法律咨询及发送情况书面报告。 2.律师函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投标人执业许可证,近三年无司法行政处罚记录,需具备处理医疗欠费纠纷的专项团队,团队中至少包含2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熟悉《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 (2)起草并发送具有法律效力的催款律师函(含EMS邮寄及送达证明),催款律师函符合司法文书规范并经采购人确认,采用律所正式函头纸并加盖公章;送达成功率≥90%(以邮政系统签收记录为准)。 (3)提供欠费法律咨询及发送情况书面报告; (4)原则上在合同签订1周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第一批催款律师函制作及发出,并向采购人提供发送进度跟踪表(如EMS单号、签收记录);其他批次催款律师函制作,应在采购人书面提出服务需求后1周内制作完成并发出;若有其他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3.诉讼衔接要求: 若发函后患者仍未还款,投标人需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报告及后续代理方案咨询。 4.报价与结算要求: 具体发函数量以实际为准,服务期内最高结算费用为25000元,超支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中标人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晓的采购人工作秘密负保密责任,对违反保密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损失追究法律责任。此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结束而解除保密义务。 (2)根据竞价采购文件的需求,请投标人在竞价投标时提供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到竞价系统中)。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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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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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47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388次, 占比 81.1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81 次, 中标金额 1593.71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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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