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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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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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8 15:19

【项目概况】

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8936

3、项目名称: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2.71143(万元)

6、最高限价:112.71143(万元)

7、采购需求:

为****点击查看高新区法庭提供安装科技法庭、视频监控、门禁、安检设备、无线设备、会议室及显示设备、综合布线以及机房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点击查看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名义****点击查看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资质案例等相关授权后方可有效),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点击查看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点击查看-9919,133****点击查看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点击查看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5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 CA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9919, 027-****点击查看09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点击查看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1****点击查看3833

附件(1)
招标公告文件_60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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