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按照国家、省、****点击查看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为持续提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市委金融办”)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目录代码为《****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中规定的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中的二级目录“B01法律服务”中的三级目录“B0101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点击查看金融办日常行政、信访接待、行政执法等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研提履职法律风险及解决方案,****点击查看金融办各项行政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2.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的审查、论证,****点击查看金融办发布实施的各类规章制度的合法及合规性提供保障;
3.参与研究审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文本,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提供专题法律知识授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讲座等服务,指导运用法律知识;
5.每****点击查看市委金融办提供现场法律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不低于3小时;
6.每半年提供一次法律顾问服务情况的分析报告;
7.****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年度分类评级现场检查,涉及企业数约70家,检查期间需要全程派遣工作人员参加,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8.参与典当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现场检查及非现场年审资料审核工作,涉及企业数约45家,检查期间需要全程派遣工作人员参加,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9.****点击查看金融办工作安排,及时派遣工作人员参与地方金融组织分类处置、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对纳入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依申请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决策部署,****点击查看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通过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到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协议起草等工作中,****点击查看政府建设。
(三)提供服务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9万元。
(二)资金来源:****点击查看金融办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投标人****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点击查看事务所;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及其团队人员在近三年内无涉诉、仲裁情况,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无欺骗欺诈行为等情况发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人要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5年以上,熟悉金融法律业务,****点击查看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绩,并为事务所合伙人;其余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熟悉金融法律业务;
(五)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有常驻工作人员专职对接工作;
(六)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各类工作信息进行保密,****点击查看金融办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目标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函,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接受日常咨询、委托代理等方式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八、购买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点击查看金融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提交材料
****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点击查看事务所基本情况(人员构成、资质证书、财务情况、信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五)其他能证明符合承接标准的证明材料。
十一、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到7月3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名响应,并提交盖章版书面响****点击查看市委金融办(地址:****点击查看中心3号楼660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点击查看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