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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点击查看政府令第342号)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都****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都****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房屋****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
二、征求意见期: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止。
三、在征求意见期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利害关系人)可对《补偿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一)书面方式递交或邮寄至:**市**区**大道5068号;联系人:罗工,电话:0755-****点击查看7914;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luoxinghua1@szpsq.****点击查看.cn。
四、无论以哪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利害关系证明)、联系方式等材料,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等文件。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标题应注明“反馈《**都****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都****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