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17: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老师、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分机号:80813、8080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八路1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点击查看69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点击查看0091/****点击查看0092/****点击查看009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8,更正为:2025-09-29。
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更正为:2025年09月29日23:59:59;
2.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人员配置里(二)赋分标准,团队整体配置(2)更正为:供应商拟派律师团队人数在18人以上,每增加1名执业律师得0.5分,本项满分4分(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分支机构的人员参与,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参与;提供人员2025年1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业绩更正为:
一、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为计分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合同关键页须包括首页、金额页、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关键页。
2.多份业绩为同一采购人的分值不累计,仅按一份业绩计分。
3.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支机构共用业绩;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共用业绩。
二、**规划类规范性文件及专门课题研究能力业绩: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人员有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相关专门课题任务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委托人证明、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证书,每个项目提供以上形式其中之一即可),每提供1个项目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10分。
注: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支机构共用业绩;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共用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点击查看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地址:**市**区**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6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0091/****点击查看0092/****点击查看00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电话:分机号:80813、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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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