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九座关停加气站及那洲加油加气站闲置资产)

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九座关停加气站及那洲加油加气站闲置资产)

发布于 2025-09-19

招标详情

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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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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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233.001033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省 **市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9-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10-10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彭博文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932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加气站设备。包含(小型LNG低温储罐、卸车增压器、储罐增压器、EAG加热器、LNG加注机、CNG加气机(双枪)、LNG低压泵、LNG高压泵、气化设备、调压器、压缩空气储罐、站控系统、仪表风系统、供配电系统、加臭装置、LNG管道)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名称 请见《中海****点击查看公司九座关停加气站以及在运营的金鼎那洲加油加气站拍卖资产清单》
计量单位 台/套 数量 362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七): 2.本次评估结果为委估资产原地处置的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交易税费。构筑物的拆除整理费用不在本次评估的测算范围内。 5.本次评估中,由于构筑物未拆除、现场勘查技术条件受限等原因,评估人员未能对列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实地称量重量。评估人员通过勘查设备铭牌、产品数据表、网络查询类似型号设备信息以及与管理人员现场勘查等方式,对企业申报资产的主要组成材质及重量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和估算,估测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当对处置资产进行称重,如发现实际称量重量和估算重量存在差异,应当以实际称量重量为准对估值进行适当调整。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LNG低温储罐、卸车增压器、储罐增压器、EAG加热器、LNG加注机、CNG加气机(双枪)、LNG潜液泵、CNG高压柱塞泵、高压气化器、CNG高压储气瓶组、顺序控制盘、站控系统、仪表风系统、供配电系统、加臭装置、柴油发电机组、集装箱站房、LNG工艺管道、CNG工艺管道、零管系统】所在地为中海****点击查看公司站场。 2.本项目的闲置资产分别分布于九座关停加气站,具体位置为:(1)**市**区**大道;(2)**市**区健民路;(3)**市**区**路;(4)**市**区金鼎中珠渠北外沙村;(5)**市**区白石路;(6)**市**区三灶镇;(7)**市**区平沙镇;(8)**市**区井岸镇;(9)**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 3.储罐报废拆解处理、站房及罩棚拆除至与周边地面持平,详见《中海****点击查看公司九座关停加气站以及在运营的金鼎那洲加油加气站拍卖资产清单》。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人民西路291号第五栋日荣大厦13层04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按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到****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点击查看交易所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转让标的资产项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也不提供任何维修、操作培训等后续服务。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项目设备交付地为标的展示地,受让方应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现场拆除、装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提交书面承诺: (1****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拆除报废的相关规定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点击查看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拆卸运输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 (3)本方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本次标的资产在转让方资产放置现场办理交接,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从转让方资产放置处提取,标的资产离开资产放置处、经现场验收合格即视为交易完成。同意由我方自行组织运输事宜及承担相关交通安全责任。 (4)同意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清场工作。同意如超出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5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4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运,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 (6)同意自行组织现场协调施工拆除、运输等事宜,并负担拆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同意拆除及运输方案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受让方实施拆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运范围进行施工,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7)同意转让方在装运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方开具发票。 (8)知晓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图片、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及参考信息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9)若受让方未能按照本项目公告中交易条件履约的,同意转让方重新挂牌交易。 8.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金后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据相应税率增值税发票。 9.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林杨武
联系电话 134****点击查看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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