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范佳俊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070号)的公告

向范佳俊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070号)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向范佳俊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的公告
向范佳俊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的公告


范佳俊:

你于2025年07月02日被发现在**市**区新桥镇明华路888弄255号建有一处木质构筑物(设备房)。因通过《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权利义务告知书》(****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6日

附件(1)
《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新府告字〔2025〕第078070号).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