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廖楷申请对:位于**区**南路8号美的林城时代A-27至A-30栋1层39号商铺的烟道能否正常使用(通风)及若不能正常使用(通风)的原因进行鉴定评估。请经高院和中院备案并审核通过的鉴定机构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外委办提出对该鉴定项目的报名申请,每个案件同一个机构不可重复报名,如经发现,取消本次摇号资格。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8807)。1、 凡参加报名的鉴定机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点击查看法院备案过的机构;省外鉴定机构中签需中签单位受理,不得以其他分支机构进行受理;中签单位需提供受理本案的两名鉴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黔0115民初6404号,原告廖楷与被告何国锋、张晓梅、**市****2、中标的鉴定机构必须有2名鉴定人员持证到现场勘查并拍照证明,并将照片附在鉴定报告中,确保程序合法。弄虚作假,****点击查看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点击查看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上报****点击查看院和**省高院纳入黑名单处理。(因当事人鉴定请求**市地区范围的鉴定机构进行摇号,所以请外地机构勿报名)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