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设备(包2):全自动综合验光台1台、眼压计1台、视野计1台、全自动磨边机及相关配套设备1套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全自动综合验光台1台、眼压计1台、视野计1台、全自动磨边机及相关配套设备1套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90800元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4.1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而为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 4.2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策的规定,现将该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 |
2.地址:/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吴彦飞 | ****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 主管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刘志英 | ****点击查看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杜伟奇 | ****点击查看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改臣 | ****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彦利 | ****点击查看**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四、公示期限 |
2025年09月10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6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2025年09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8日18时00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由授权代表递交的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
七、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市**路150号 |
联系人:孙老师 |
联系方式:0372-****点击查看198 |
2.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点击查看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院内西楼三楼 |
联系人:张玉杰 |
联系方式:0372-****点击查看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