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我局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泰****点击查看事务所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并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No.22G****点击查看0087)。经查,该项目遴选设定“在**市内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废止****点击查看法律顾问选聘结果,并中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No.22G****点击查看0087)。被中止的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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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