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37号公司院内的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37号公司院内的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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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将于2025年8月22日10时至2025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点击查看.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临****点击查看开发区火炬路137号公司院内的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

参考价:9797.316万元,起拍价:5488万元,保证金:550万元,增价幅度:27万元。

特别提示:

1. 本次拍卖房产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2. 拍卖标的物上存在租赁、占用情况,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年30万元,自第八年起,每年租金按5%递增。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支付租金。本拍卖标的物于2016年12月13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点击查看银行。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可与上述承租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处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自行承担短期内无法交付的风险。拍卖标的物腾退时间较长,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3. 本次拍卖的房产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点击查看房产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房产后自行交纳。

4.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政策,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竞买人须在报名****点击查看机关查验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证明,并在拍****点击查看法院提交购房资质证明材料。如果买受人不符合不动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构成悔拍的,法院扣留保证金,委托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重新拍卖,委托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原买受人应予补交相应差价,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原买受人不得参与重新拍卖等不利后果。

5. 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6. 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处了解相关情况,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情况,后续维修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8.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拍品情况,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9. 本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2年8月26日。

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由此产生的风险。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点击查看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点击查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点击查看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点击查看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国信****点击查看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621, 010-****点击查看265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点击查看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点击查看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点击查看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点击查看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点击查看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2日15****点击查看法院指定账户:

账 号: 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847209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门支行(行号102****点击查看05930)

开 户 名:(2025)京04执恢50号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点击查看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点击查看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法官 010-****点击查看2621、010-****点击查看655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市**区三顷地甲3号

网址: https://otc.****点击查看.com/page/sfpm/index.htm

此公告在“****点击查看交易所”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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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