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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320000 元
本项医疗责任保险方案,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宜,确保医院医疗安全,选择合适的保险人。 保险方案要求: 1、年累计责任限额80万元。 2、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 3、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6万元。 4、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2万元。 5、医疗意外责任每人责任限额6万元。 6、医疗责任每次索赔的免赔额按每人赔偿的5%或1000元扣减,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险限期: 合同签订后1年。 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 1.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和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保险单载明的医务人员在 从事与其诊疗科目、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 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医疗意外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投保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 因下列情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 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在预料之中但难 以防范的不良后果; (二)按照正常的技术规范操作,仍然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或者治疗意外 (三)应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仍然发生无法预料或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 (四)在危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其他: 1.健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2.保险人需认可经由司法诉讼及****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调解结论,并可以第一时间为被保险人现场提供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服务。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 3.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优化统一符合需求的索赔流程、赔付范围和程序。 4.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5.****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6.为参****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
全院医、护、技、药人员449人; |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省**市**市嫩兴路202号
: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5-09-12 11:26:12
报名结束时间:2025-09-17 08:00:00
发布时间:2025-09-12 08:26:12
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