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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2 采购范围:对****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2.3合同包划分及服务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服务 地点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A1 | **省**市 | 1.就企业日常业务上的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对咨询事务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依法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咨询意见; 2.协助企业合同模板、合同审查清单的制订与修改,日常经营合同的起草、审查、修改及合法合规性审核; 3.协助公司建立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负责新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法律审核一般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时,可以适当**; 4.协助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审核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审查时限; 5.****点击查看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信息和监管要求,并指导企业强化法律风险梳理与防范; 6.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商务谈判,对相关问题开展充分的法律分析与论证; 7.受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8.为维护甲方权益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9.参与企业的和解谈判,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防范意见,起草和解协议等; 10.为企业纠纷案件提供诉前指导; 11.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对相关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法律培训; 12.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提交年度常年法律服务报告; 13.提供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14.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 | 120,000 |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2)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5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人员2026年5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23年9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一项类似于本项目的法律服务业绩。
3.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6近三年(2023年09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7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2023 年9月1 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9 月 21 日0时00分至2026年 9 月 24 日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有关注册办理事项在“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中心→操作指南→下载《**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技术支持电话:0451-****点击查看0005。
5.3、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其他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合同包;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3时30分;
6.3采购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意向供****点击查看银行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应当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采购保证金未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7.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点击查看.com/)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1****点击查看3339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点击查看风险防控部
电 话:0451-****点击查看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