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关于购买乡镇民政服务站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关于购买乡镇民政服务站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于 2025-08-07

招标详情

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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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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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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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点击查看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点击查看服务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民政桂民函〔2025〕171号)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本城****点击查看服务站,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局于2025年7月29****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采购公告”,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截至响应期满,我局共收到3份响应文件,其中2份文件合格,1份文件不合格,达不到开标要求,作流标处理。现根据现行相关招投标的政策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再次向社会发布“****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市邕****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37万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查看,项目联系电话:社会事务(慈善)股(0771)-****点击查看100,监督部门及电话:局办公室(0771)-****点击查看280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6: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点击查看(**市**区仙葫大道东145号—1****点击查看民政局办公大楼五楼社会事务(慈善)股,电话(0771)-****点击查看100),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递交的文件,应包括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并打上封条密封,封条上盖提交响应文件机构的公章。

七、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算起)

(二)实施地点:**市**区

(三)实施方式:政府采购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四)竞标人资格: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经营(业务)范围必须有关社会公共服务或社会统计调查服务等内容的供应商(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登记证书或相关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6.民政服务站项目承接机构的登记业务范围需含有社会工作内容,拥有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优先考虑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工专业资质人员的团队),具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优先考虑服务供给人员具备社工专业资质)。

八、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时间从项目协议签订开始算起。

项目承接机构应****点击查看服务站开展以下服务工作: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需求

1

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特困人员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抽查、收集、核实申请临时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等。入户核查不少于300户对象。

2

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服务

儿童福利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工作,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孤残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庇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关系调解、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工作服务,生态安葬相关辅助服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福利服务等。儿童个案不少于10个,针对监护风险等级较高的儿童,个案服务次数不少于15次。

3

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点击查看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监督管理辅助性工作,养老机构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服务,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老年教育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基本养老服务等。入户探访服务不少于50人次,开展社区活动不少于3场。

4

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点击查看社区康复服务及评估服务、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配置后跟踪服务,贫困重度残疾照护服务(包括居家照护和集中照护),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残疾人服务等。入户核查不少于60户对象。

5

区划地名服务

区划地名界线信息化建设及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编制出版含区划地名界线信息的图录典志及开发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等服务,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界桩设置管理维护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等。收集地名故事会不少于2个。

6

社会组织服务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民政系统购****点击查看基地服务,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等监督检查辅助性服务,社会组织换届指导、公益服务、党建指导等辅助性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协助社会组织办理年检和处理僵尸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

7

慈善帮扶服务

民政系统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慈善公益宣传、社会捐助辅助性服务工作,民政系统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对慈善组织评估,社区(村)慈善指导辅助服务,民政系统委托的其他慈善帮扶服务等。开展“助人自助”链接服务不少于4场。

其他要求:

1.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点击查看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项目开展服务三个月内,采购方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检查承接机构或者项目开展情况,如发现承接机构在项目进行中有违约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第二次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违约停止支付合同经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接方负责。

2.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民政服务站服务满半年,形成中期报告1篇,包括文字和PPT;****点击查看民政厅、****点击查看民政局督导和评估结果为依据,阶段性评估及中期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

3.结项评估。服务满1年,形成1篇完整的工作报告,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成效评估和财务审计,出具评估结果报告,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站点固****点击查看民政局,未移交,不拨付结项资金。

4.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设备、人员工资、杂费和管理费等全部服务产生费用,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查看与项目承接机构在服务协议中要进一步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努力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