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分公司2025-2027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_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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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务所
联系人联系人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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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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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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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5-2027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于2024年11月29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成交候选人名次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事务所

****点击查看事务所

不含税总价(元)

36792.48

54368.88

60000

增值税率

6%

3%

1%

候选人资质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85949T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点击查看0000MD****点击查看1025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95444C

服务期限

24个月

24个月

24个月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满足

满足

拟中选份额

100%

-

-

本项目应答人被否决的情况如下:无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6:00。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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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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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5.9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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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