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18

招标详情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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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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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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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点击查看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为****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达陕公司”)、**达万****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达万公司”)、**巴达****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巴达公司”)、**开梁****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开梁公司”)、****点击查看绕**段****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其他发包人委托,****点击查看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达陕公司、达万公司、巴达公司、开****点击查看公司分别负责达陕高速、达万高速、巴达高速、开梁高速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及开梁高速附属工程和**绕西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点击查看事务所作为****点击查看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点击查看公司、达万公司、巴达公司、开****点击查看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点击查看公司、达万公司、巴达公司、开****点击查看公司5家公司的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风险性、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点击查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及审查;

(2****点击查看公司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

(3)受公司委托,代理参与诉讼、纠纷调解或仲裁案件(专项服务内容和费用另行协商约定);

(4****点击查看公司相关的谈判事宜并提出法律意见;

(5)受公司委托对外发出律师函,主张公司权利;

(6****点击查看公司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事务,审查招标文件、合同,协助处理投诉等;

(7)对公司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日常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股权转让、重大资产转让、合并分立、收并购、清算等事项可另行协商通过专项法律服务的方式实施);

(8****点击查看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或提供法律意见;

(9)对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或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研究决定涉及法律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必要时列席会议;

(10****点击查看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11)法律顾问对承办事项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标段号为FLGW。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在合同期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履约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的专业性、法律服务的及时性、法律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等),如承包人未通过发包人考核,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持有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财务要求

2024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3.3业绩要求

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3.4信誉要求

依法合规经营,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注:投标人需提供信誉承诺函。

3.5人员要求

主办律师(1名):

(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至少具有5年的执业经验;

(2)至少担任过1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职务;

(3)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证明。

团队律师(3名):

(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至少具有5年的执业经验;

(2)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证明。

注:执业经验的年限以律师执业资格证编号(****点击查看位数)载明的首次批准执业年度编号至投标截止日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7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8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7日15时00****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点击查看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6.3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7日15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点击查看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FLGW标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麻柳大道700号

邮 编:63571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818-****点击查看666(**)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点击查看.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14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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