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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变更支付方式的公告
2025年7月21日,我中心收到**县天宏资产****点击查看公司发出的《**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申请变更支付方式的说明》,****点击查看中心申请,将2025年6月24****点击查看中心挂牌的**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支付方式,由“一次性支付”改为“分期支付”,分期付款具体时间: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流转款项的50%,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7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8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9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30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同意对**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所涉及的标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将支付方式由“一次性支付”改为“分期支付”,分期付款具体时间: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流转款项的50%,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7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8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29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2030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特此公告!
涉及标的:**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3 日
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天宏资产****点击查看公司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点击查看.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流转 | ||||
标的位置 | **县英艾日克镇艾西曼区域 | ||||
四至范围 | ** | 公路 | 西至 | 光伏电厂 | |
南至 | 排碱渠 | 北至 | 艾西曼湖 | ||
标的使用现状 | 国有生态林地 | ||||
标的面积 | 35759.08亩 (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国有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承包 | 流转底价 | 20元/亩/年 | ||
流转期限 | 30年,自2026年 1 月 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止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分期支付(详见其他说明第2条第(2)款)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途为国有生态林地(需按规划完成3458亩灌木林、32301.08亩乔木林的补种,且成活率≥75%)。不得种植、套种棉麻粮油菜等粮食作物;不得种植、套种果园,如**、核桃树、苹果树、葡萄等果树。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150 万元、****点击查看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点击查看.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点击查看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分期付款具体时间: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流转款项的50%; 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2027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2028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2029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2030年11月30日前支付总流转款项的10%, 至此35759.08亩国有生态林地经营权费用全部支付完毕。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此标的水电齐全,道路畅通。 5.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6.受让方须另行支付35759.08亩土地评估费33000元;土地评估费于成交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支付。 (1)土地评估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尚誉资产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账户号码:8521 3001 2010 1104 60800 开户银行:新****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北大街支行 (2)受让方缴纳土地评估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土地评估费”。 7.受让方每年须另行支付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用: 第一阶段为5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3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第二阶段为5年,自2031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按照4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第三阶段为5年,自2036年1月1日起至2040年12月31日,按照6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第四阶段为5年,自2041年1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按照9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第五阶段为5年,自2046年1月1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按照13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第六阶段为5年,自2051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按照180元/亩/年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按年度缴纳,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年度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用。 (1)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县天宏资产****点击查看公司 账户号码:8581 0001 2010 1006 38328 开户银行:新****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 (2)受让方缴纳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年限-国有生态林地承包管理费”。 8.受让方需按规划完成3458亩灌木林补种及32301.08亩乔木林补种,确保所承包的35759.08亩生态林成活率≥75%,未达标部分受让方应在当年或次年适宜季节完成补种,不得闲置、荒芜所承包的国有生态林地。 9.受让方所承包的国有生态林地范围内,不得种植、套种棉麻粮油菜等粮食作物,不得种植、套种果园,如**、核桃树、苹果树、葡萄等果树。 10.土地用途为国有生态林地,不得擅自改变国有生态林用途,现存植被及生态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灌溉系统、防护林、道路、电力设施等)应予以保护,未经依法审批,受让方不得擅自破坏或移除。 11.受让方需履行土地保护义务,不得擅自改变生态林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应当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12.公职人员(含退休干部)不得参与竞拍。 13.“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存在差额,实际勘测后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 14.受让方竞得标的后,所发生与土地相关的纠纷、信访事件以及法律诉讼案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重要提醒 | 1.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3.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4.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5.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公告时间 | 2025年 7 月 23 日至2025年 7 月 29 日 |
****点击查看中心联系电话:米会敏(159****点击查看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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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