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ZJCF-400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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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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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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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点击查看

2025年9月5日,我部组织了“****点击查看法律服务采购”询价招标评审会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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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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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结果

第一名,****点击查看事务所,投标单价报价888元;

第二名,****点击查看事务所,投标单价报价960元;

第三名,****点击查看事务所,投标单价报价1020元。

根据综合评审得分,评审委员会推****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为预成交供应商,预中标单价为888元。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9月10日-9月12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9012、136****点击查看5516

纪检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1049、185****点击查看6723

六、退保证金相关事宜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我站将尽快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联系:郭助理-(010)****点击查看9015;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上门领取。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