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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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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务尽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步行街金鼎大厦纬纶阁七层
成交单价:10000.00元/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点击查看法务尽调项目; 服务范围:为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和项目投资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胡灵、刁慕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青****点击查看事务所:未按照采购需求提供*号项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通****点击查看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点击查看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弋****点击查看开发区**南路717号5号楼1212室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湾沚区皖江大市场11栋12室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7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话:177****点击查看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