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于2011年6月28日原告同****点击查看公司(原**同****点击查看公司)中标由被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招标的****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中心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监理费****点击查看8305.****点击查看.88%=306137.09元,以及工程延期69个月按每月一万元计算的监理报额690000元,共计996137.09元。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已支付305100元,尚欠原告691037.09元未付。****点击查看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监理服务费691037.09元,并以690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1月18日至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至2026年7月17日,逾期利息为223922.3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通过委托专业律所进行法律咨询、案件梳理、参与协商谈判、拟定相关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