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各乡镇(街道),****点击查看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红财综发〔2024〕29号)有关要求,我们参照《****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修订版)》《****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版)》,结合实际制定了《****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一、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指导性目录****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确定,是政府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的集中反映,****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支出预算需求、****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和参考。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点击查看和具****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公益一类、****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三、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各部门执行《****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点击查看财政局转发的《****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版)》(开财发〔2023〕197号)不再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