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安县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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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25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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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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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35号-1 ****点击查看**县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 ****点击查看 **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街352号5号楼 439,600.00 评审总得分:75.6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县2025年食品抽检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90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魏朝辉、高志军、张海波(业主)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点击查看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7,473.2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涧河中路与**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展览路以南金城寨街以西新天地红太阳二期6幢20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0605
附件(4)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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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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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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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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