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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检民公告〔2023〕3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当事人汪小龙、吕星、吴闰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点击查看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点击查看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点击查看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