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攸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招标详情

湖南攸州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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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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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的****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示范区建设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1.3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期为1年。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预算:10736.25万元

1.6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羊塘镇、菜花坪镇、宁家坪镇、**镇、桃水镇5个乡镇内。

1.7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01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豆(“八月黄”)、****点击查看基地、以及附属设施等2个部分。

1、大豆、****点击查看基地。流转24000亩一般耕地,建设内容包括田块修筑、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细部平整、土壤改良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

2、附属设施。流转10亩一般耕地,建设内容包括仓库建设、看护用房建设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点击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①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

③ 资质证书;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⑥ 在“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⑦ 承诺书(承诺事项: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并有满足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相应偿债能力;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整,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的开启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1、****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招标人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社区拱桥组攸州大道71号办公楼五楼508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2****点击查看1162

邮 编:41230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街道许家洲路106号锦峰苑D-4栋2228(**)

**市****点击查看社区西阁路5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 话:150****点击查看8861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