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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5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鑫****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鑫****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鑫****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鑫****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路157号淮中大楼308室,联系人李强182****点击查看9279,杜雨航189****点击查看7867。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鑫****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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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7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点击查看建材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建材厂管理人。
****点击查看建材厂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点击查看建材厂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政通路109号民和大厦701室、**省**市**区环湖东路388****点击查看中心八楼,联系人徐伟峰188****点击查看5396。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点击查看建材厂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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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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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6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政通路109号民和大厦701室、**省**市**区环湖东路388****点击查看中心八楼,联系人徐伟峰188****点击查看5396。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3时30****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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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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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8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县****点击查看**社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县****点击查看**社管理人。
**县****点击查看**社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县****点击查看**社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政通路109号民和大厦701室、**省**市**区环湖东路388****点击查看中心八楼,联系人徐伟峰188****点击查看5396。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县****点击查看**社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14时30****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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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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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9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蒙****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蒙****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蒙****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蒙****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政通路109号民和大厦701室、**省**市**区环湖东路388****点击查看中心八楼,联系人徐伟峰188****点击查看5396。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蒙****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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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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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2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淮中大楼308室,联系人李强律师,电话182****点击查看9279,杜雨航律师,电话189****点击查看7867。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点击查看法院第十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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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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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皖1622破63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淮中大楼308室,联系人李强律师,电话182****点击查看9279,杜雨航律师,电话189****点击查看7867。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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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622破64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省****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省****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省****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前向**省****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点:**省**县淮中大楼308室,联系人李强律师,电话182****点击查看9279,杜雨航律师,电话189****点击查看7867。无法到场申报的,可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省****点击查看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击查看法院一楼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点击查看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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