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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 | ||
| **壮族自治区**市桂春路5号佳运公寓1单元8层803号房产 | ||
| 75.446421万元 | ||
| 中国**壮族自治区**市**区 | ||
|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 135****点击查看7701 联系人:王恺 联系电话: 133****点击查看0037 联系人:朱铭强 联系电话: 158****点击查看6849 | ||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点击查看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桂春路5号佳运公寓1单元8层803号房 | ||
| 邕房权证字第****点击查看7300号 | 目前用途住宅 | |
| 闲置 | 建筑面积(㎡)147.27 | |
| - | 已用年限- | |
| 否 |
| 否 |
| 否 |
| 不涉及 |
| 详见留****点击查看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
二、转让方简况
| ****点击查看 |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 ||
| ****点击查看公司 | ||
| 其他 | ||
| ****点击查看 | ||
| 2021-10-19、2026-05-10 | ||
| 其他 | ||
| ①二〇二一年第三十四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2021〕34号) ②规划发展部关于持续开展第四轮非战略性房产(含**佳运公寓房产)转让处置工作的请示(编号:C****点击查看0772)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次性付款 |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按现状转让(现场若有转让方的非房产类资产,由转让方决定是否留存,未留存部分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处置)。标的资产现存房屋内部结构存在与原始房屋布局不一致的情况,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配合将转让标的恢复为原始房屋布局(原始房屋布局以《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或备案在当地房产管理单位的相关材料为准),相关恢复工作所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点击查看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 ****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 2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0002 开 户 行: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8.****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9.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剩余成交价款(总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0.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要****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1.转让方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6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12.受让方在****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60 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13.如转让标的为转让方使用或空置状态,则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出现欠缴情况,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标的为出租状态,则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出现欠缴情况,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等租赁文件的相关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1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本转让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5.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 ||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点击查看交易所咨询获取。 | ||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 是 | ||
| 是 | ||
| 150893元 | ||
| 挂牌截止日21:3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 2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0002 开 户 行: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
四、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www.****点击查看.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 -- |
五、特别提示
|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点击查看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