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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对《**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项目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制定立项方案、收集项目研究资料、起草并形成《条例》主要条款、完成开题工作、开展实地调研活动、修改完善初稿并编制起草说明和立项必要性报告、****点击查看司法厅****点击查看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立项。立项后完成草案初稿,并形成起草说明、各条款法律依据等文件,提交合法性审查、依据各方意见对《条例》进行逐条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将《条例》****点击查看人大法工委进行论证,并配合我局进行再次修改及审议工作。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中标单位完成各项活动相关工作。
四、采购方式:邀请询价招标
五、拟邀单位:****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
六、最高限价:20万元
七、竞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点击查看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价(以竞价截止日前两天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内容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确定成交结果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九、网上竞价时间、地点、方式:
1.凡是拟参与**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上注册后,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项目采购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采购登记。
2.报名及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3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9日在8时30分。
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3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20日8时30分(**时间,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
3.网上竞价地点:登录**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在**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进行资格证明文件上传并自行报价。
4.竞价方式: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根据本项目预算价进行报价,报价必须低于本项目预算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
5.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的成交供应商,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于成交公告结束前送至****点击查看,纸质版响应文件报价必须与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省公共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南路279号
联 系 人: 陈俊 联系电话:0931-****点击查看512